上班时间:夏季工作日(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冬季工作日(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不含医疗、生育保险,下同)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工伤预防宣传教育费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

湖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上班时间 扩展

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点至12,下午13:30至17:3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1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3点至17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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