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0日至2003年2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县(市、区)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
(七)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素质。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0日至2003年2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县(市、区)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
(七)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素质。